更新後實際配得之面積有可能會與應分配的面積有所差異。
舉例來說,甲更新後應配回權利價值為12,000萬元,如實際配得之權利價值為12,500萬元時,依規定應繳納差額價金500萬元,繳交時間由實施者通知接管之日起30日內為之,逾期不繳納者,其獲配土地或建築物除繼承外將不得移轉予他人;反之,如果甲實際配得之權利價值為11,500萬時,應領取差額價金500萬元,逾期不領取者,將依法提存。(都市更新條例第52條、權利變換實施辦法第29、30條)收購共有、持分、繼承土地 ~~~ 0982-683151 龍 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