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23日 星期五

【都市更新】~ 更新後建築除了地主跟建商為什麼還有公益設施?

以政策面來說,為完整區域發展之機能,政府採取給予相當程度的容積獎勵的方式,鼓勵都市更新案建興建公益設施,如托老、托幼、活動中心等等,除滿足基地所有權人需求,也可以服務周遭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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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9日 星期五

【都市更新】~ 我可以決定公益設施的項目嗎?

依《臺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第23條:實施都市更新事業捐贈公益設施予本市者,其捐贈內容應包括土地、建築物及其他附屬設施。前項公益設施項目如下:

一、樓地板面積一百平方公尺以上之圖書館、博物館、藝術中心。
二、樓地板面積一百平方公尺以上之健康中心、集會場所或供兒童、青少年、勞工老人等使用之活動中心。
三、其他經審議會依都巿更新事業計畫審議通過者。
【資料提供/財團法人臺北市都市更新推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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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6日 星期五

【都市更新】~ 為什麼都更都要這麼久?沒有更快的方式嗎?

除了一般都市更新外,還有都更168專案及危老重建的方式可以進行:

1.都更168專案

報核時100%同意且無爭議之更新案,可以簡化程序並縮短時程,加速都更事業進行(事業計畫案掛件至審議限時6個月,若事業計畫與權利變換計畫併送,時程則為8個月),簡短原本至少需要兩年半的都更審議過程。
2.危老重建條例
為促使老舊建物加速重建,提升建築安全與國民生活品質,中央爰推動「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簡稱「危老條例」)」,期能藉由各項獎勵與補助機制,讓小規模基地、有重建需求的建築物都可以透過簡便的審查程序完成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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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5日 星期五

【都市更新】~ 都市更新由政府辦理還是民間自己辦理?

以重建方式辦理都市更新之主辦者可分為三類:

第一種是都市更新事業機構,必須要是股份有限公司,如一般常見的建商。

第二種是由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組成更新團體,俗稱更新會,自行辦理都市更新事業(自主更新)。

第三種是由政府主辦,包括:自行實施、同意其他機關(構)實施更新,或主管機關經過公開評選程序委託都市更新事業機構實施。

而若是整建維護辦理都市更新,所有權人或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就可擔任實施者。
考量臺灣為土地私有制國家,都市更新的推動,須視土地及合法建物所有權人的意願才能辦理。而政府主要扮演輔導、協助,後續更新事業計畫執行之監督角色,必要時才會公權力介入,派員監管、代管,保障權利關係人的權益。(都市更新條例第22、26、27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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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1日 星期五

【都市更新】~ 土地不是我的,只有房子可以參與更新嗎?

如果分配方式是用「協議合建」,更新後,建商是給你補償金、或分房子、補多少錢,都是依私契約約定。

但如果實施方式是用「權利變換」,依規定權利變換是分配給土地所有權人,雖然你有合法房屋,但你能分配的部分是從地主那邊來的,所以你得先跟地主協議如何分,如果協議不成,建商會透過估價來鑑定你的房屋價值,並經由市府審議確定你的分配情形,就可估算你的權利價值能不能選配房屋,如果不能則是領取現金補償。

簡單來說,分配用「協議合建」方式,屋主得跟建商協調,用「權利變換」的話,就需要先跟「地主」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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