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22日 星期日

【持分土地買賣】~ 「土地使用分區」應向何單位申請證明或查詢?

民眾可向臺北市都市發展局申請「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或利用該局「土地使用分區申請及查詢系統」(http://www.zone.taipei.gov.tw/)查詢其土地使用分區現況。

共有土地 / 持分土地 / 繼承土地 / 買賣、收購 ~~~ 0982-683151  龍 先生

2018年7月16日 星期一

【持分土地買賣】~ 繼承或抵繳遺產稅登記有無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4條第2項規定之適用?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4條第2項係規定專有部分不得與其所屬建築物共用部分之應有部分及其基地所有權或地上權之應有部分分離而為移轉或設定負擔,故繼承或抵繳遺產稅登記亦有該條例規定之適用。

共有土地 / 持分土地 / 繼承土地 / ~~~ 高價收購 ~~~ 0982-683151  龍 先生

2018年7月13日 星期五

【持分土地買賣】~ 何謂消費爭議?消費者發生不動產消費爭議要如何申訴?

所謂消費爭議,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第2條第4款規定,是指消費者與企業經營者間因商品或服務所生之爭議。
*如消費行為地或企業經營者所在地位於臺北市,可向臺北市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

共有土地 / 持分土地 / 繼承土地 / ~~~ 高價收購 ~~~ 0982-683151  龍 先生

2018年7月10日 星期二

【持分土地買賣】~ 一旦發生不動產消費爭議,如何爭取自己應有的權利?

一旦發生不動產消費爭議,消費者為爭取自己應有的權利,自得依民法循訴訟程序解決或依據消費者保護法之規定提出申訴、調解、消費訴訟。
意即不動產消費糾紛之處理可分為司法救濟及行政救濟兩種途徑,其中司法救濟係依民法循訴訟程序或消費訴訟解決,行政救濟則依消費者保護法循申訴與調解或行政監督(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裁罰)方式解決。消費者可依下列方式循序辦理:
一、申訴:消費者可先向業者、公會、消保團體、地方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或消費者保護官申訴,謀求合理解決。
二、調解:對於申訴處理結果不滿意時,消費者可向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消費爭議調解委員會等調解機關申請調解。
三、訴訟:消費者依法可以隨時向法院提起消費訴訟,但因訴訟費時,且須繳付訴訟費用,建議消費者以提起訴訟作為最後的手段。

共有土地 / 持分土地 / 繼承土地 / ~~~ 高價收購 ~~~ 0982-683151  龍 先生

2018年7月7日 星期六

【持分土地買賣】~ 查詢土地是否徵收或價購的途徑為何?

如果您想查詢您的土地公告徵收情形或申請閱覽徵收資料,請洽本府地政局申請。如果您想查詢您的土地開闢年度及工程名稱、協議價購資料,請洽本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申請。如果您想查詢您的土地徵收註記原因或申請塗銷該註記,請洽土地所在轄區地政事務所申請。

共有土地 / 持分土地 / 繼承土地 / ~~~ 高價收購 ~~~ 0982-683151  龍 先生






2018年7月4日 星期三

【持分土地買賣】~ 我的道路用地還能如何運用?

道路用地除由政府逐年編列預算辦理協議價購或徵收外,可洽本府都市發展局申請容積移轉、本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申請標購,另可向國稅局申請抵繳稅款(遺產稅或贈與稅),詳細申請條件請洽各主辦機關諮詢。

共有土地 / 持分土地 / 繼承土地 / ~~~ 高價收購 ~~~ 0982-683151  龍 先生

2018年7月1日 星期日

【持分土地買賣】~ 土地公告徵收後之禁止事項為何?

被徵收土地或建築改良物之所有權或他項權利,以公告之日土地登記簿或建築改良物登記簿記載者為準。被徵收之土地或土地改良物自公告日起,除於公告前因繼承、強制執行或法院之判決而取得所有權或他項權利,並於公告期間內申請登記者外,不得分割、合併、移轉或設定負擔。土地權利人或使用人並不得在該土地為建築改良物之新建、增建、改建或採取土石、變更地形或為農作改良物之增加種植。其於公告時已在工作中者,應即停止。
(參考法條:土地徵收條例第23、24條)


共有土地 / 持分土地 / 繼承土地 / ~~~ 高價收購 ~~~ 0982-683151  龍 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