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17日 星期五

【都市更新】~ 劃定更新地區後如何辦理都市更新?

由實施者整合更新單元內所有權人參與都市更新之意願,經檢討符合本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第12條及第14條規定後,取得都市更新條例第37條規定之同意比例,並依都市更新條例第32條規定舉辦事業計畫公聽會後,擬具事業計畫申請報核程序。【資料提供/臺北都市更新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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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3日 星期五

【都市更新】~ 更新地區和更新單元有何不同?

更新地區係政府經調查建築物、實質環境之公共安全、公共交通、公共衛生、都市機能、社會治安及保存維護需求等劃設,其範圍可能包括數個街廓。


更新單元則是實施都市更新事業計畫之最小基地規模,由實施者及申請人依據市政府所訂更新基地規模及自行劃定更新單元評定基準等規定劃定。因此,一個更新地區範圍應至少包括1個以上更新單元。
【資料提供/臺北都市更新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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