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之地政士,應經地政士考試及格、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考試或檢覈及格者,領有地政士證書及開業執照並加入地政士公會後,才可設立事務所執行業務,亦即地政士應具備下列條件始可執業: | |
一、 | 領有考試院核發地政士(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考試及格證書。 |
二、 | 領有內政部核發之地政士(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證書。 |
三、 | 領有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核發之地政士開業執照。 |
四、 | 加入該管直轄市或縣(市)地政士公會之會員。 |
五、 | 地政士的開業執照有效期限4年,期滿前應修滿30個小時專業訓練課程並換發執照,方可再執業4年,以保持對消費者服務品質之最佳狀態。 共有土地 / 持分土地 / 繼承土地 / ~~~ 高價收購 ~~~ 0982-683151 龍 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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