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22日 星期一

【持分土地買賣】~ (徵收篇) 徵收補償費之核發對象如何認定?(七)

土地屬祭祀公業所有者:
1.祭祀公業已選定管理人,且向民政機關備查有案者,若公業規約或派下決議未有特別約定,得由管理人切結由其領取補償未受規約或派下決議限制並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經地政機關洽民政機關查證管理人備查無誤後,由管理人具領。惟如有派下員提出異議者,應由管理人就領取被徵收土地補償事宜召開派下員大會,以多數決授權管理人具領。
2.祭祀公業管理人之權限如有爭議,且已繫屬法院者,應俟法院判決確定後,再行處理。
3.祭祀公業未選定管理人者,應經派下員全體(即公同共有人全體)同意,始得領取補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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