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7日 星期三

【持分土地買賣】~ (徵收篇) 徵收補償費之核發對象如何認定?(一)

土地為分別共有者:
土地為分別共有者,按徵收公告當時登記權利人之持分領取;土地為非因繼承而成立之公同共有者,應由全體公同共有人會同或出具協議書由協議取得人領取。

共有土地 / 持分土地 / 繼承土地 / 買賣、收購 ~~~ 0982-683151  龍 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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