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後之權利價值扣除重建所需費用(即共同負擔)後,即是土地及合法建物所有權人可分回之權利價值。舉例來說,更新單元內計有甲、乙、丙三人,假設經估價後甲更新前不動產價格6,000萬元,乙更新前不動產價格8,000萬,丙更新前不動產價格2,000萬元,重建費用需10,000萬元,更新後總價值為42,000萬元,則甲、乙、丙更新後配回權利計算如下:
甲 更新前權利價值比例:
6,000萬元/(6000萬元+8000萬元+2000萬元)=0.375
更新後配回權利價值:
(42000萬元-10000萬元)×0.375=12000萬元
乙 更新前權利價值比例:
8,000萬元/(6000萬元+8000萬元+2000萬元)=0.5
更新後配回權利價值:
(42,000萬元-10,000萬元)×0.5=16,000萬元
丙 更新前權利價值比例:
2,000萬元/(6000萬元+8000萬元+2000萬元)=0.125
更新後配回權利價值:
(42,000萬元-10,000萬元)×0.125=4,000萬元
2,000萬元/(6000萬元+8000萬元+2000萬元)=0.125
更新後配回權利價值:
(42,000萬元-10,000萬元)×0.125=4,000萬元
收購共有、持分、繼承土地 ~~~ 0982-683151 龍 先生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