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25日 星期四

((持分~道路~畸零地買賣專區)) ~ 北市容積移轉 續行捐地及代金雙軌制

 2017/05/25 | 房地產
王超群、陳燕珩/台北報導
 爭議多日的「台北市容積移轉審查許可自治條例」修正案,昨在市議會二讀表決過通、最快下周三讀,一旦通過,原本現行3年落日條款將取消,續行捐地、代金雙軌制;另外,未來公共設施保留地也一視同仁,不再有徵收巷道寬度歧視規定。
   依照現行「台北市容積移轉審查許可自治條例」第4條規定,目前北市採容積代金、捐地換容積「雙軌制」,3年落日條款將在6月30日到期,之後將採全面代金制。不過,因市府針對公保地徵收配套尚未完備,議員葉林傳領銜提案修法取消3年落日條款,因引發不小爭議,一度傳出撤簽。
 但昨該案排入議會二讀審議,葉林傳強調,現行法規只開放15米道路徵收可容移並不合理,應依公保地持有年限決定容移順序,否則很多地主深受其害,他提案的目的很清楚,不該限定道路寬度和年限,應讓市場恢復買賣。此外,他再批都發局長林洲民以居住正義為名搭建論壇平台,使議員揹上圖利掮客的黑鍋。親民黨議員黃珊珊昨也說,當年郝市府的法規委員會,就針對3年落日條款提出質疑,現在雙軌制將落日,但市府針對代金收支辦法仍提不出具體方案,這就是她連署的原因。
 民進黨議員梁文傑直言,中央訂定辦法允許捐地換容積,北市以外的五都也是這樣做,難道大家都不符公平正義?市場存在的目的是幫政府解決定價難題,不解市府為何要搬石頭砸自己的腳?
 經討論,法規委員會召委李新表示,若提案仍限制道路寬度,對小地主不公平,因此再提修正案,將第2條第1款的「8公尺」寬度限制取消,最快下周三讀,修正後即可公告實施。議事人員表示,三讀多是文字修飾,變數不大,不過若市府認為窒礙難行,可在三讀之後提出覆議,但屆時仍由議會表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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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28日 星期五

【大家講看嘜】2017.04.28 捐地換容積 北市將取消 地主不滿 容積代金全面上路?


捐地換容積 北市將取消 地主不滿 容積代金全面上路?
北市未徵收公保地 上千公頃2兆元 至少需15年解決
制度改革!容積代金全面上路? 柯:10天內提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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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5日 星期三

【收購持分土地】~~106年度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已開始公告

         新北市訊】新北市樹林地政事務所自4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針對轄區樹林、三峽、鶯歌區公告逾期未辦繼承登記之不動產列冊管理作業,本次公告逾期未辦繼承登記者共計893人,土地計1,460筆,建物25棟,相關不動產資料除依法張貼於該所公告欄外,同時張貼於土地所在地之區公所、被繼承人原戶籍所在地之公所及村里辦公室,民眾可至該所網站(www.shulin.land.ntpc.gov.tw/最新消息/線上公告/106年度未辦繼承登記公告清冊),或新北市政府地政局網站查詢相關公告資訊,家中若有祖產尚未辦理繼承登記之繼承人,請儘速申辦繼承登記,以確保自身財產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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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購持分土地】~~地政提醒您 實價登錄應按時申報以免受罰

        地政事務所林泳玲主任表示,為達不動產交易資訊公開透明化及健全房市目的,內政部自1018月起開始施行實價登錄政策,依平均地權條例第47條規定,不動產買賣案件應於辦竣登記之日起30天內,由地政士、不動產經紀業者或權利人(買方)向地政事務所申報登錄實際資訊;如買賣案件非委由不動產經紀業居間或代理成交且未委託地政士辦理過戶登記,而由買方或賣方自行辦理買賣登記之案件時,則應由權利人(買方)辦理實價登錄之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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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購持分土地~持分未分割 兩地主為砍樹互槓

【民視即時新聞】桃園龍潭有一位地主,最近剛買下一塊5000坪農地的4/5土地,但在還沒有完成土地分割程序之前,他就先請工人來整地,鋸掉大量的樹木,這個舉動讓剩下1/5的地主相當不滿,認為新地主沒有經過他的同意就擅自作主,氣到報警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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