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不動產經紀人證書申請書1份。 | |
| 二、 | 身分證影本1份。 | |
| 三、 | 申請人最近1年內直4公分、寬2.8公分正面脫帽半身相片1式2張。 | |
| 四、 | 考試院核發之不動產經紀人考試及格證書及其影本各1份。 | |
| 五、 | 1年以上經紀營業員經驗證明文件及其影本:凡檢附不動產經紀人特種考試及格證書者,或不動產經紀人證書有效期限屆滿,未換發證書,經依規定註銷,重新申請核發證書者,得免附本項文件。其餘應就下列文件擇一檢附: | |
| 一 | () | 於91年3月1日以前考試及格(以榜示及格之日為準)且已從事經紀營業員者,應檢附實際從事不動產仲介或代銷業務所得扣繳資料證明文件影本1份。 |
| 二 | () | 於91年3月1日以後擔任經紀營業員者,應檢附自取得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機構、團體核發之不動產經紀營業員證明文件後(該證明有效期限內)實際從事不動產仲介或代銷業務所得扣繳資料證明文件影本1份。 |
| 三 | () | 88年1月以前實際從事不動產仲介或代銷業務所得扣繳資料證明文件影本1份。 |
| 四 | () | 內政部核發之不動產經紀人特種考試應考資格證明文件及其影本各1份。以上第(一)~(三)項所得年月得併計。 |
| 五、 | 證書費新臺幣1,000元現金或郵政匯票。 共有土地 / 持分土地 / 繼承土地 / ~~~ 高價收購 ~~~ 0982-683151 龍 先生 | |
都更整合 / 危老重建 / 持分土地 / 持分房屋 / 共有土地 / 畸零土地 / 道路用地 / ~~~ 等 買賣、收購 ~~~ 0982-683151
2018年4月1日 星期日
【持分土地買賣】~ 申請不動產經紀人證書應檢附何種文件?
2018年3月31日 星期六
【持分土地買賣】~ 申請不動產估價師開業登記,應檢附那些證明文件?
| 一、 | 不動產估價師開業登記申請書。(參照申請書填寫說明自行填妥) |
| 二、 | 不動產估價師證書及其影本。 |
| 三、 | 實際從事不動產估價業務達2年以上之估價經驗證明文件及其影本。 |
| 四、 | 身分證影本。 |
| 五、 | 本人最近1年內2吋半身照片2張。 |
| 六、 | 證書費新臺幣1,500元匯票乙張(請向郵局購買)。 |
| ◎ | 不動產估價師開業登記申請須知可連結臺北市民 e 點通網站「地政」項目下「不動產估價師開業登記申請」下載 |
| (http://www.e-services.taipei.gov.tw/hypage.cgi?HYPAGE=form.htm&s_uid=024113#) 共有土地 / 持分土地 / 繼承土地 / ~~~ 高價收購 ~~~ 0982-683151 龍 先生 |
2018年3月29日 星期四
((既成巷道)) 可以 減免 ((遺產稅))
被繼承人所遺供公眾通行之道路土地,經主管機關證明其係經政府開闢或證明係無償供公眾使用,除為建造房屋應保留之法定空地外,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第12款規定,免予計入遺產總額。 所以遺產中如果有土地符合上述規定,只要檢具稅捐稽徵處已核准按巷道用地免徵地價稅證明函件,申請更正免予計入遺產總額課稅,該局除更正核課外,將依同法第41規定,發給不計入遺產總額證明書。 遺產稅納稅義務人,若被繼承人有遺產供公眾通行之道路土地(既成巷道),請列報於遺產稅申報書「不計入遺產總額的財產」欄,並檢附主管機關證明文件,避免核課後再申請更正,徒增徵納雙方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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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22日 星期四
【持分土地買賣】~ 合法之地政士應具備那些條件?
| 合法之地政士,應經地政士考試及格、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考試或檢覈及格者,領有地政士證書及開業執照並加入地政士公會後,才可設立事務所執行業務,亦即地政士應具備下列條件始可執業: | |
| 一、 | 領有考試院核發地政士(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考試及格證書。 |
| 二、 | 領有內政部核發之地政士(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證書。 |
| 三、 | 領有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核發之地政士開業執照。 |
| 四、 | 加入該管直轄市或縣(市)地政士公會之會員。 |
| 五、 | 地政士的開業執照有效期限4年,期滿前應修滿30個小時專業訓練課程並換發執照,方可再執業4年,以保持對消費者服務品質之最佳狀態。 共有土地 / 持分土地 / 繼承土地 / ~~~ 高價收購 ~~~ 0982-683151 龍 先生 |
2018年3月16日 星期五
【持分土地買賣】~ 申請換發地政士開業執照,應檢附何種文件?
申請換發,應檢附下列文件:
一、地政士開業及變更登記申請書。
二、原地政士開業執照1份。
三、身分證影本1份。
四、內容變更者,其內容變更證明文件。但事務所名稱或地址變更,免附證明文件。
五、本人最近1年內2吋半身照片1式2張。
六、執照費新臺幣1,000元現金或郵政匯票1張。
七、開業執照期滿換發者,最近4年內完成專業訓練30小時以上或與專業訓練相當之證明文件。
共有土地 / 持分土地 / 繼承土地 / ~~~ 高價收購 ~~~ 0982-683151 龍 先生
一、地政士開業及變更登記申請書。
二、原地政士開業執照1份。
三、身分證影本1份。
四、內容變更者,其內容變更證明文件。但事務所名稱或地址變更,免附證明文件。
五、本人最近1年內2吋半身照片1式2張。
六、執照費新臺幣1,000元現金或郵政匯票1張。
七、開業執照期滿換發者,最近4年內完成專業訓練30小時以上或與專業訓練相當之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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