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1日 星期日

【持分土地買賣】~ 申請不動產經紀人證書應檢附何種文件?

一、不動產經紀人證書申請書1份。
二、身分證影本1份。
三、申請人最近1年內直4公分、寬2.8公分正面脫帽半身相片1式2張。
四、考試院核發之不動產經紀人考試及格證書及其影本各1份。
五、1年以上經紀營業員經驗證明文件及其影本:凡檢附不動產經紀人特種考試及格證書者,或不動產經紀人證書有效期限屆滿,未換發證書,經依規定註銷,重新申請核發證書者,得免附本項文件。其餘應就下列文件擇一檢附:
()於91年3月1日以前考試及格(以榜示及格之日為準)且已從事經紀營業員者,應檢附實際從事不動產仲介或代銷業務所得扣繳資料證明文件影本1份。
()於91年3月1日以後擔任經紀營業員者,應檢附自取得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機構、團體核發之不動產經紀營業員證明文件後(該證明有效期限內)實際從事不動產仲介或代銷業務所得扣繳資料證明文件影本1份。
()88年1月以前實際從事不動產仲介或代銷業務所得扣繳資料證明文件影本1份。
()內政部核發之不動產經紀人特種考試應考資格證明文件及其影本各1份。以上第(一)~(三)項所得年月得併計。
五、證書費新臺幣1,000元現金或郵政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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