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22日 星期三

【持分土地買賣】~ (徵收篇) 土地徵收取得程序為何?

依土地徵收條例及相關規定:
1.舉行興辦事業計畫公聽會(至少2次)

2.事業計畫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

3.協議價購或其他方式取得用地

4.擬具徵收計畫書(前項程序無法取得用地者)

5.陳報中央主管機關核准徵收(內政部土地徵收審議小組)

6.直轄市、縣(市)政府公告徵收(應即公告30天)並通知權利人

7.發放徵收補償費(公告期滿後15日內發放)

8.囑託辦理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

9.依興辦事業計畫開始使用




共有土地 / 持分土地 / 繼承土地 / ~~~ 高價收購 ~~~ 0982-683151  龍 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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